上海经信系统经过不断探索积累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已经形成“领导学用法常态化、普法教育多样化、法治宣传信息化、法治建设制度化”格局。随着普法步入新常态、社会进入“微时代”,具有多领域、多产业特征的上海经信系统在新的历史阶段,上海经信系统法宣办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到基层进行调研摸底,了解基层需求,提出对策。在“七五”新一轮普法开启之时,《2016年上海市经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系统结合实际,在“五个强化”上凝心聚力狠抓落实,为系统“七五”普法起个好头。
一是强化科学规划,聚焦战略制高点,力争“七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首先紧贴建设法治上海目标,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自下而上科学谋划“七五”普法规划。通过调研论证、意见征集等方式,摸清广大干部群众实际需求,汇聚群众智慧,制定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良性互动、成果普惠的普法工作新局面。
其次,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各项要求,通过政府工作人员、企事业领导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化安排,使相关人员能够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以及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企。还有注意弘扬本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期间普法先进典型经验和案例,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引领作用、鞭策作用,瞄准工作短板,全面布置“七五”普法有关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法治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力争依法治理上层次、攀新高。坚持把法律实施过程和法治建设成果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以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供用电条例》等实施为契机,重点做好在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内部的贯彻宣传工作,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确定系统年度普法依法治理重点项目,并且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系统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坚持执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坚持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群众性普法相结合,坚持上下联动和归口管理相结合。
三是强化方法创新,拥抱“互联网+”,力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出新意、有实效。主要做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高度重视现代传媒和网络载体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先导作用,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创新,以“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手段,着力解决以往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单一陈旧等问题,促进传统渠道与新兴媒体相辅相成,深度融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辐射面和影响力,更好地满足系统干部群众的实际需求。第二依托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基础平台,利用系统资源和社会资源,尝试建立系统内部跨行业、跨区域、跨部门间的普法工作交流平台,拓宽普法视野,互相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挖掘普法亮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获得感。第三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为目标,积极拓展普法“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的覆盖面,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鼓励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活泼生动的法治文化活动,营造法治文化繁荣氛围。第四迎合系统单位创新发展需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系统单位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满足其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有机结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四是强化行为养成,不断增强自觉意识,力争队伍建设上台阶、有提高。一方面强化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的能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并以此带动和引领系统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另一方面鼓励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干部和法务工作人员先学、多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干部、法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增强这些普法关键人员对法律法规规学习理解能力和执行能力,夯实依法行政、企业合规建设及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基础。
五是强化服务改革,抓住有牵引作用的关键领域和节点,力争普法工作项目化、精准化。围绕本市产业转型升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聚焦与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联系密切的重要节点,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注重实效性,探索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评价机制。坚持运用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互动交流、现场学习等方法,及时总结系统各单位创新经验并转化为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驱动创新,推动法治实践的宝贵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