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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多措并举推进“法律进市场”活动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4-05-20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为了增强市场经营户的法律意识,义务、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自觉性,推进全区市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商嘉定分局法宣办针对近期一批与市场经营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经修订出台并实施,及时召开辖区内专业市场负责人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新法培训,多措并举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将新法内容传达到生产经营一线。

  一、注重市场维权工作,积极应对维权全新挑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分别于今年3月15日、5月1日起实施,结合两部法律新内容,要求市场主办方积极应对,扎实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是要积极做好消费纠纷的调解,争取做到消费纠纷不出门;二是要做好对消费纠纷易发点的源头把控,积极采取合同约定等多种形式与经营户达成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三是要加强经营户的自查,督促经营户对于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使用做好登记备案和对授权商标进行自查,有效杜绝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二、对接登记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市场证照管理

  新《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结合新法的实施以及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减少审批、宽进严管”的管理思路,要求市场主办方切实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场内经营户办照和亮照工作,确保市场内的办照率、亮照率达到100%;二是注重加强对市场内经营者的管理,促进规范诚信经营;三是要切实落实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在新规定出台以后按照要求及时报告企业相关情况。

  三、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市场管理水平

  针对监管巡查了解到区内部分专业市场还存在各种管理问题,比如:一些市场重效益轻管理、缺乏良好的巡查机制和责任落实;一些市场准入制度没有落实,招商中把关不严、存在自行转租转借的情况,造成后续办照难;一些市场还存在无照经营和未亮照经营的情况。要求各市场主办方要以新法实施为契机,健全管理机制,落实市场主办方的责任,把好招商选商关,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和落实巡查机制,承担社会责任,推进市场规范化管理,促进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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