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我国居民不合理用药问题普遍存在,涉药安全事件屡有发生。另一方面,执业药师证存在出租现象,“明码标价”形成黑色产业链,一些药房根本没有职业药师在岗,药师队伍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有媒体报道,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但药师行业仍存在很多问题。
“药师是一个很重要的职业。”全国政协委员、辉瑞中国企业资深顾问冯丹龙说,“在医疗团队中通过药师负责任地提供药学服务,以改善患者的生命质量已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
冯丹龙认为,药师的问题在于“双轨制”:职称药师与执业药师并行,队伍管理混乱。一类属于卫生部门管理的医院药师体系,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制度,另一类属于国家药监部门管理的执业药师体系,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两类药师队伍在管理主体、资格准入、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继续教育等诸多方面存在区别。
“由于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等上位法并未就两类药师的配备、执业标准等明确规定,我国药师管理法制形成‘上位法模糊、下位法冲突’的局面,影响了这一职业的健康发展。”冯丹龙说。
“我国药师的学历水平低于发达国家,调查表明,近年来高等教育毕业的药学生更倾向于去企业,而不是直接从事药学服务。”冯丹龙认为,在有限数量的药师中,又存在执业水平良莠不齐的现象。执业药师中存在大量未接受药学教育,仅凭借考前冲刺通过执业药师注册考试,就注册为执业药师的人员。
“我国的合理用药和百姓的用药安全不能再等。”冯丹龙建议,尽快制定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制定统一的药师制度和准入标准,明确药师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权利、义务。
“应通过药师立法,以高层次药师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药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在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药房建设一支道德高尚、技术精良、专业扎实、结构合理、依法执业的药师队伍。”她同时建议,优化药师队伍配置结构,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各类医疗机构之间药师人才配置的基本公平。通过立法统一药学服务规范和标准,不断提高药师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药学服务需求。(本报北京3月6日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