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11272件,较2016年增长9.2%,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增速较2016年有所放缓,但仍创下历年最高的受案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昨天首次向社会公众发布了《2017年度上海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
近年来,上海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17年超过1万件,创下新高。不仅数量大,新类型行政案件有所增多,如涉及非法期货交易而要求履行查处职责的行政案件、涉及公司的金融处罚行政案件、涉及要求确认《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行政案件等。
除了《白皮书》外,上海高院副院长张斌着重对上海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情况进行了通报。今年7月1日起,上海基层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作出调整,除上铁法院外,上海高院又确定上海浦东、闵行、静安3家区法院,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为了方便郊区当事人起诉立案,上海浦东法院在上海崇明法院设立巡回审判点;上海闵行法院在上海松江、奉贤、金山、青浦法院设立巡回审判点;上海静安法院在上海嘉定法院设立巡回审判点。上海崇明等6家法院被划转到相应集中管辖法院的人员原则上在巡回审判点办公,组成审判团队,主要审理巡回审判点所在区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目前,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已一个月余,各相关法院按照要求,工作已全部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