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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创新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6-08-25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始终是徐汇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六五”普法以来,徐汇区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制度和载体入手,多途径探索,多领域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注重制度建设,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建立了一套组织实施的考评体系。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徐汇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要求。同时,依托区政府公共目标的考核平台,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责任制的考核,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学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形成了一个资源整合的工作格局。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徐汇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已形成了“区委干教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部负责、法宣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党委部门、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抓好年初教育计划的制订和重大教育活动的组织安排,从宏观上把握学法的方向;各单位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在参加全区性法律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抓好专业法的学习教育。

  三是建立健全了若干个制度体系。“六五”普法期间,徐汇区除继续坚持局处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区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学法制度以外,还建立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承诺公示、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制度(即“三shi制度”),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同时,为加强领导干部的用法实践能力,我区还出台了《关于在推进法治城区建设中进一步发挥律师作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及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有力地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

  二、注重载体创新,提升学法成效

  一是不断开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新阵地。在坚持将法治内容纳入处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等主体班的同时,我区还积极利用“徐汇发布”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领导干部的学法活动。通过手机APP“读书汇”、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处以上领导干部推送有关法律图书、法律知识等信息。同时,改版升级区级普法教育网,通过新增的“普法资料库”等栏目,不断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创造条件。

  二是发挥领导干部学法能动性和主动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带头学。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全区处级以上主要负责人都带头参加各类法治讲座。二是带头讲。区委主要领导在区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作法治专题辅导,许多部门的领导也立足工作实际,在机关学习会、中心组学法活动中带头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带头考。区委书记带头,所有区委常委全部参加了宪法和法律知识的考试,合格率达100%。目前,我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已基本形成了“任用前要考法、进党校培训要考法、专项学习后要考法”的良好局面。

  三是扩大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参与面。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各类法治讲座、法治培训,举办法治书法、绘画、摄影比赛等活动,积极拓宽领导干部学法渠道。五年来,全区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学法活动近2.1万人次,其中参加各种法治培训的处级领导干部达1.7万人次,较“五五”普法时期均有较大上升。

  三、注重法治实践,促进学用结合

  一是注重结合实际需要。积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治理实践紧密结合,与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如区公安分局、文化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积极运用学法成果,创新工作思路,大大提高了执法水平。二是注重依靠专业力量。目前,全区各处级单位全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由律师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供咨询意见,对将要实施的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六五”普法期间,区政府及其各部门、各街镇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矛盾化解等方面听取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近2000条,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三是注重深化用法实践。加强对行政诉讼败诉、未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考核,既增强行政机关尊重司法权威、依法行政的意识,也提高了领导干部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行政领导出庭数量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并实现从形式上的“出庭”到实质上的“应诉”的转变。

  随着新一轮普法工作的开始,徐汇区将围绕法治城区的创建要求,继续深化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不断创新机制,丰富载体,突出成效,进一步将依法治区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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