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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拍不避让行人设备增至24套 车辆闯行人危险区会被拍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7-11-03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据上海公安交警部门透露,目前上海抓拍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电子警察已增至24套,已抓拍违法行为35621起。违法者将面临计3分、罚100元的处罚。

  自去年12月起,上海“电子警察”抓拍功能升级,公安交警部门在永兴路共和新路路口西侧试点安装第一套用于抓拍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以来,目前此类设备已增至24套,分布于静安、杨浦、普陀、徐汇、长宁、虹口多个区,共抓拍违法行为35621起。

  这些电子警察设备究竟如何抓拍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据介绍,电子警察会在人行横道线及左右两侧各约半根车道的区域内,划定一个虚拟框,行人在这个框内,被认为处于危险距离,如机动车不避让行人驶过停车线,将会被抓拍。电子警察抓拍的所有照片都会经过人工比对。如机动车驾驶人确有异议,可申请复议调阅抓拍照片。

  这样的违法行为经上海持续交通大整治,已有所缓解,但仍有部分车辆违法。今年10月27日10时22分,牌号为沪D・DM966的机动车在驶过志丹路258号路段时,人行横道上一名拄拐杖、行动不便的行人正好经过,车辆未减速径直通过,被电子警察抓拍。

  虽然大家常把机动车避让行人称为“礼让行人”,实际上机动车不避让行人是交通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对于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拍摄后,驾驶人将受到100元罚款及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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