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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着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5-03-04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2014年来,闸北区紧紧围绕市委一号调研课题“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聚焦基层社会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功能性作用,提高基层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针对住宅物业管理、群租、黑车、酒驾毒驾、电讯诈骗等治理难点和顽疾,闸北区积极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基层执法和治理过程,生动有效地宣传好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基层干部和广大居民的法治观念。一是制作设计整治“群租”、不乘黑车等专题海报,张贴在社区居委会活动宣传栏、人流量多的地铁口,向社区居民派送法治宣传资料,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在“闸北发布”、“平安闸北”等微信、微博上,系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于群租、黑车等热点地方法规的求知需求。二是主动参与全区的“群租”专项整治活动,各街镇司法所长全程参与整治“群租”活动,上门向“群租”户进行针对性的法律宣传,鼓励“群租”户配合整治“群租”。三是举办专题法治讲座。深入社区基层一线,为社区群众举办物业管理、防电讯诈骗等专题讲座,增强社区居民自我防范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深化维稳宣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闸北区司法局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基层依法治理的切入点,以信访老户、信访终结对象为主要工作对象,全面推进和深化“双员双师”调处纠纷模式,实现街镇全覆盖,并将调处模式拓展延伸到医患、交通、物业等社会热点难点、行业专业调解领域;将“双员双师”和街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有效对接,努力使“窗口”成为化解矛盾、解决群众诉求的平台;主动对接临汾街道探索物业管理“1+3+1”(业委会工作站、法律法规、审计审价、矛盾协调工作室、物业保障中心)机制,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调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民间纠纷。区维稳法制宣讲团在实践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心理疏导相结合,通过累积个案的示范宣传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律服务、基层治理的全过程,不断增强工作合力。各街镇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形成了规范性文件,尝试探索信访代理和信访终结矛盾的化解工作,力求解决案结事未了的难题。2014年1-12月份,共成功调处各类重大疑难群体矛盾86件,个体重大疑难矛盾63件,信访代理矛盾156件,因心理问题导致的矛盾纠纷450件,其中成功200件,缓解250件。

  三、建立社区法律顾问队伍,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决策部署,按照闸北区委构建“3310”社会治理体系的要求,区司法局与临汾社区(街道)合作,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由优秀律师组成的法治队伍,创新开展“法律顾问进居民区”工作,配备居民区法律顾问,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参与居民自治,为社会治理提供法律服务。法律顾问以“三会一代理”为契机,在合法前提下参与社区自治实践,协助居民区主持召开居民事务听证会、协调会和评议会,在临汾社区(街道)逐渐建立起了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监督评议、权益保障机制。二是培养居民法律意识,为社会治理奠定群众基础。法律顾问面对面为居民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帮助居民解决法律问题。以纠纷调解为例,与大多数社区调解员“情大于法”的调解方式不同,法律顾问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中立地位,能让居民更快地接受调解结果。三是开展法治宣传,为社会治理营造良好氛围。法律顾问已成为临汾社区(街道)常态化的法治队伍,经常深入基层,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说防范的方式,面向居民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讲座,运用群众身边的案例进行法治宣传,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居民区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将法治保障的要求落到基层“神经末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居民区法治和自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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