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名非法“占中”参与者因阻挠执法人员清场于2017年10月被判藐视法庭罪。香港高等法院17日对其中16名被告判刑,刑期最重为即时入狱4个半月。
香港非法“占中”期间,有团体成功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止示威者占用旺角一带路面。香港法院执法人员和警方遵照法庭颁发的禁制令清场,黄浩铭等20人阻碍执法人员及警方清理旺角占领区。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事后控告上述20人犯刑事藐视法庭罪,黄之锋等11人认罪,黄浩铭等9人不认罪。法院于2017年10月裁决20名被告藐视法庭罪罪名成立。
香港高等法院17日对其中16名被告的具体刑期宣判。法官陈庆伟表示,他知道黄浩铭及黄之锋仍有案件在香港终审法院上诉,但他认为上诉案件与此案性质不同,一旦有关上诉被驳回,两项控罪的刑期会分期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