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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针对“散乱污”企业等 联动执法攻坚换季大气污染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7-10-30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日前,京津冀三地环保部门加强大气污染监管和环境执法联动,落实环保部日前出台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据介绍,三地环保部门将聚焦“散乱污”企业、煤烟型污染、重点工业企业、面源污染,开展不间断执法检查,强化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针对“散乱污”企业,三地环保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粉尘无组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综合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措施。

  加强煤烟型污染执法方面,将加强对本辖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检查;对禁燃区外允许保留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在强化面源污染监管方面,将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对卫星遥感等发现的火点,及时组织扑灭并依法查处,并严厉查处施工扬尘等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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