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法院审结消费纠纷案件19711件,与2017年的21137件相比略有减少。适逢第3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昨天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2018年上海法院消费者诉讼维权审判工作情况。
上海法院去年受理的涉及消费者权益案件包含了食品、药品、电脑、旅游、健身、教育培训、二手物品交易等诸多消费领域,内容涉及知情权、选择权、财产权、公平交易权等多种权利的保护。其中,食品药品纠纷数量相对平稳,网购消费纠纷和旅游合同纠纷增长明显。近三年来,上海法院受理的网购消费纠纷从2016年的612件升至2018年的1127件,旅游合同纠纷则从2016年的672件升至2018年的850件。
据悉,上海高院已于近日向全市法院下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为全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加快国际消费城市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就食品药品、网络购物、跨境消费、健康消费、高端品牌消费、旅游消费、文化消费、公益诉讼等八大类纠纷,根据案件类型特点,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要求稳妥处理好相关案件,最大程度地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营者提高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提质升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