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12348上海法网

携程亲子园虐童案一审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8-09-27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昨天,长宁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郑某、梁某、吴某、廖某霞、唐某、周某兰、沈某霞、嵇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郑某系携程亲子园实际负责人,梁某、吴某、廖某霞、唐某、周某兰、沈某霞、嵇某系携程亲子园云朵班、彩虹班老师、保育员。2017年8月至 11月案发,梁某、吴某、廖某霞、唐某、周某兰、沈某霞、嵇某在看护云朵班、彩虹班幼儿期间,采用以芥末涂抹或让幼儿闻嗅、持芥末恐吓、喷洒液体等方式进行管教,且有推搡、拉扯、拍打幼儿行为。2017年8月底,郑某明知云朵班、彩虹班工作人员对幼儿使用芥末,不仅不予制止,还多次要求对幼儿“做规矩”,并提醒注意回避监控。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吴某、廖某霞、唐某、周某兰、沈某霞、嵇某对看护的幼儿进行虐待,情节恶劣,被告人郑某作为负责人,明知工作人员有虐待行为而默许、纵容,8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廖某霞、嵇某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梁某、吴某、唐某、周某兰、沈某霞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8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向被害人家属和社会致以诚恳的道歉,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有导致网站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升级更换浏览器访问。 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