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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长兴镇立足实际,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途径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5-11-26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2015年以来,崇明县长兴镇坚持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导向,立足实际,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途径,力争在潜移默化和春风化雨中提升普法实效。

  固本强基,营造法治氛围。整合辖区资源,建立纵横交融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为深入推进法治长兴、平安长兴、文明长兴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村居共建固阵地。在全镇29个村居委开辟“一墙一窗”普法阵地及法律图书角,科学设计覆盖防范、禁毒、普治、综治四大板块的宣传内容,定期更新。并组织开展“我来谈谈法”心得体会交流,将优秀的心得感受汇编成册。密切联系村居委工作人员,共同建立长兴镇综治司法工作群,互动交流普法工作的同时,及时反馈法宣内容更新、法宣资料发放、法宣活动开展等情况,确保法宣工作有序推进;二是部门联动促合力。联合妇联、工商所、禁毒办、事务办、社工办等相关部门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禁毒宣传月、暑期青少年普法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以整体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为原则,分层分类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方案,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如针对青少年开展“暑期假日学校”、“模拟法庭”、“走进检察室”、“禁毒小英雄”等法治实践活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定期面向企业、工地开展安全生产、劳动合同法等法治培训,并发放司法所自制名片,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夯实队伍强基础。不断发展壮大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筑牢法治宣传基石。招募民间“老娘舅”、文艺爱好者、党小组长等50余人组成普法志愿者队伍,协助由司法所专职法宣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法宣联络员组成的法宣工作队伍定期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并邀请法官、律师等对普法队伍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人民调解员培训等,力争培养一支具有本土特色的法宣队伍。

  与时俱进,拓宽普法渠道。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增强法治宣传吸引力。一是开辟报纸专栏。在《长兴报》开辟“与法同行、平安长兴”栏目,以案说法,向广大群众解读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如“买一送一”中的赠品是否对卖家具有法律约束力、“宅基地及其自建房屋”法律问题解析等,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打造新媒体平台。依托“上海长兴”微信平台、长兴政务短信平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新颁布新实施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宣传、向网民提供便民法律服务信息等,并举办“文明守法哈拍拍”等法治互动活动,开设“尊法守法知识竞赛”专版,截止目前已开办8期,参与人数达500余人。另在微信平台增设网民评论功能,时刻接受舆论监督;三是创设卡通法治形象。自创“哈特虎”卡通形象,形成线上线下的法治文化品牌,在法治实践活动、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作品和产品融入卡通形象元素,增强法治宣传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并于崇明县官方法宣微信平台“瀛洲法宣”开办“哈特虎课堂”,自创运用视频、漫画、图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互动式普法,“司法所的一天”、“青少年暑期法治宣传工作展示”、“漫说民间借贷新规”等都受到广泛关注,。

  因地制宜,打造法宣项目。结合辖区实际,逐步打造具有长兴特色的法宣项目。一是法治故事长效化。开展“平安长兴与法同行”案例故事会活动,编排创作与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故事,深入村居生动演绎和解读涉及动拆迁补偿、婚姻家庭、侵权等法律法规,并形成长效机制,目前已开展50余场,受众达千余名;二是法治早市常态化。针对长兴镇老年人口多、晨练早的现象,每逢重要时间节点早上7时,定期开展法律早市,通过宣传展板、法宣资料和产品发放、现场咨询等形式为广大村居民送上“法律早餐”;三是进村入户经常化。抓住辖区老年人娱乐生活单一的特点,联合相关部门重新布置老年人活动室,将法治宣传展板、法律书籍放进活动室,将法治故事讲演、法治文艺节目等法治实践活动送到活动室,将纸杯、围裙、笔记本等法宣产品发到活动室,设置意见簿、读书心得簿,由专人专职负责对意见和心得进行汇总,及时调整普法内容,真正将法治宣传融入广大群众的公共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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