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四川省首例大气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对4名被告人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6年7月,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娴婆村的一家煤焦油作坊被举报生产不明产品,产生大量刺激性气味。经查,其未获得生产资质。
2017年1月,眉山市东坡区相关部门查处了该作坊,当场扣押煤焦油及其提炼产品453.08吨,并查明还有200余吨煤焦油已被邓文平加工后转卖。
据悉,过去,《刑法》对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条件比较苛刻,要求有“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实害结果作为入罪条件。此后,《刑法修正案八》作出了重大调整,只要达到刑法所规定的情节要求即可运用刑罚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