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集资为主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上升明显,持牌金融机构也卷入此类案件的犯罪漩涡。这是记者从昨天市检察院发布的《2017年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中获取的信息。
数据显示,2017年,上海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217件1836人,批准逮捕1525人。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662件3107人,案件共涉及5类19个罪名。与2016年不同的是,主要案件类型结构变化明显,信用卡诈骗等诈骗类犯罪案件数量下降23%,以非法集资为主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上升46%。
2017年,检察机关受理的非法集资案件继续高位攀升,涉众型犯罪风险突出。一方面是受理案件数量高位运行,另一方面大案、要案频发,涉及金额巨大,仅“e租宝”“申彤大大”“中晋系”“快鹿系”“善林系”五大系列案件,涉案金额就将近2000亿元人民币。
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近年来,金融犯罪风险在金融机构之间交叉传递,持牌金融机构卷入犯罪漩涡,利用或者针对持牌金融机构犯罪的大案要案频现。2015年,本市出现罕见的保险代理公司以单位名义直接从事非法集资犯罪的案件,持牌保险代理公司公开出售虚假理财产品,并勾结多名银行工作人员通过银行渠道进行销售,涉案金额超过13亿元;2017年,吴某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持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融资平台,采用制作虚假财务报表等手段,欺骗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以承诺还本付息且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诱饵,向社会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非法吸收巨额资金,至案发实际骗取652亿余元。
此外,金融从业人员犯罪的案件数、涉案人数以及犯罪金额处于历年的较高数量水平。据统计,2017年,上海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从业人员犯罪案件34件39人,涉案金额46亿余元,近半数金融从业人员案件来自证券行业,罪名涉及职务侵占、受贿、贪污、挪用资金、挪用公款等。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培华介绍,金融从业人员犯罪日趋高管化、年轻化,且同一组织架构内团伙作案现象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