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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系列抢劫杀人案被告人被判死刑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7-11-22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首起犯案距今已24年的宁波绍兴等地系列抢劫杀人案21日在浙江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从1993年到2007年,徐利在临海、长兴、宁波、绍兴等地共实施了7次抢劫,造成4人死亡、1人轻伤、劫取财物数百万元。这起系列抢劫杀人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今年被侦破。

  法院判决,被告人徐利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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