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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男子假冒记者诈骗191万元获刑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7-11-29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海南男子董政强假冒记者诈骗案近日在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董政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2016年8月,被告人董政强假冒某新闻网站记者,在乐东县抱由、万冲、大安等乡镇谎称其负责扶贫危房改造指标,每户村民缴纳1.5万元人民币押金即可获得一个建房指标;同时可到其联系好的砖厂和水泥店领取价值1.24万元的4万块砖、价值5000元的10吨水泥。

  经查,自2013年12月至2016年2月,董政强共骗取村民218人共计191万元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

  董政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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