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通告:自今年12月1日起,全天禁止噪声超过80分贝的九座以下客车在本市道路(高速公路除外)行驶。
通告指出,机动车发出的噪声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全天禁止噪声超过80分贝的九座以下客车在本市道路(高速公路除外)行驶,每日21时至次日7时,禁止噪声超过80分贝的摩托车在本市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