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崇明县市场监管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紧紧围绕全国法治县先进单位创建目标,普治并举,从法治宣传、打假治劣、质量惠民等方面入手,努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以及各项法治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旨在普法惠民。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在宣传节点组织举办“3.15”、“质量月”、“质量知识竞赛”、“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在各类媒体上编创、刊发信息460余篇(条),相关主题公益广告5000余条(次),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聚焦热点,及时发布最新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日”、“国门安全进校园”、“食品质量知识讲座”等活动,经常性深入企业、学校、社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并针对“专精特新”企业负责人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组织参加《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培训班,在名牌企业中积极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依法管理水平。同时注重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15年成功申报上海市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1家。
将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引导依法维权。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契机,制订《关于做好“12345”市民热线服务承办及回访工作的实施意见》、《“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首位接待责任制、跟踪督办制、案后回访制以及景区消费投诉快速调解和先行赔付等各项承办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处理公众诉求一体化平台的效能,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规范消费维权工作程序,寓法治宣传于法律服务。
将法治宣传与质量工作相结合,提升服务能级。按照崇明县“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县”的工作目标,紧贴《崇明生态岛建设纲要》,坚持以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为主线,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合理配置行政资源。一方面注重标准化引领,始终把农业标准化工作置于战略地位来抓,做好“崇明国家生态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后续管理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截止目前,共有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46个,其中,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市级36个。另一方面坚持计量先行,积极开展计量惠民服务,设立免费“计量便民服务点”,免费检修血压计2600多台,加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工作,2015年全县强制检定计量器具22543台件,受检率100%,并积极开展“质量月”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早市宣传、征文演讲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
将法治宣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推动法治创建。紧紧围绕“法治崇明”建设,坚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开展“质检利剑”、“双打”等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涉农、3C认证、汽车配件、儿童玩具等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质量违法案件27起,罚没款总计71万元。同时,突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对全县84户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7068户食品流通单位、1824户餐饮单位全部建立“一户一档”,并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深入开展河豚鱼、豆制品、熟食卤味、集体食堂等专项整治68次,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699起,行刑衔接2起,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并在执法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努力形成整治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