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依法处置一起妨害公务和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11月16日12时45分左右,被害人戴某骑送水电动车行驶到吉隆巷时,被驾驶汽车从后方行驶过来的刘某剐蹭到电动车上的水桶。刘某开车欲离开现场,戴某见状在车前进行阻拦,刘某遂驾车顶撞戴某前行数十米。此时,大东分局刑侦禁毒大队一中队两名民警带领3名辅警途经此处。在民警控制过程中,刘某激烈反抗,对民警进行踢踹并将民警手部咬伤,民警当场依法使用警械对其进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