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上半年,天津各级税务部门累计在门户网站公布“黑名单”案件123件。企业一旦上了“黑名单”,除了有关信息会被税务部门向社会公示外,还会受到包括税务部门在内的34个部门的28项联合惩戒。
记者从天津市税务部门了解到,自2014年10月份“黑名单”制度实施以来,该部门坚决查处和打击偷逃骗税的违法行为,将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企业和个人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并推送至天津市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今年6月,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上线。该系统打破信息孤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互联互通,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为核心,覆盖全部法律法规规定的联合惩戒措施,实现了对“黑名单”当事人跨部门联合惩戒信息推送、实施、反馈全链条的闭环管理。
截至目前,天津已有15户纳税人迫于联合惩戒的压力,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1.37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