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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普法志愿者积极参与“法律进学校”工作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4-02-27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多年来,长宁区法宣志愿者积极参与“法律进学校”工作,深入校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和引导青少年法治思维和理念,推进了依法治校工作,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营造了校园良好法治氛围。

  一、组建专门志愿服务团队深入校园,指导青少年养成良好法治习惯。

  在2000年,长宁区法宣办就专门成立了由公、检、法、司及行政执法机关人员组成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十余年来,讲师团成员针对青少年学生生理、心理特征,结合青少年学生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不断调整讲课内容,借助部门职能优势,主动热情参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有的放矢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实行“三确定”(即确定讲课内容,确定主讲人,确定联系电话),并以菜单式服务下发各学校,将各个成员单位的讲课题目和联系方式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个学校,供学校选择。由于针对性强、选择性广、时效性快,受到了学校普遍欢迎。近年来,讲师团围绕禁毒、治安、交通、环保、安全、维权等方面,对全区数万名学生青少年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

  二、参与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法治观念

  志愿者采取“传授法律知识与提高法制意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条文教育与形象教育相结合、面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讲授法制教育课,积极帮助各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改变了传统的枯燥灌输教育模式,增强了针对性,提高实效。从2013年起,由知名律师志愿者领衔,以《校园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及防范处理》、《法与90后》为题的“法律进学校――律师巡讲”在部分学校举行;在全区范围内选拔具有能说、能演、能唱、能画、能书的文艺特长的志愿者担任法治文化宣传员,参与法治文化服务和法治文化活动演出。在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各学校逐渐形成了法治工作特色,帮助学生树立了正确的文化观、法治观,。

  三、用好青少年法治文化基地资源,倡导青少年参与各类法治实践

  广大志愿者依托全区各青少年法治文化基地,积极引导青少年参与各类法治活动,包括法制演讲比赛、法制小品表演、法律知识竞赛与法制书画征集等法治文化活动,参观法制宣传教育展览、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组织社区青少年参加法制夏令营、举办法制讲座、观看法制电影等法治实践活动。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题实践活动开辟校园以外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堂,在实践中提升学生的法治思维和能力。

  以华东政法大学师生为主体的志愿者,积极参与“明德尚法杯”校园模拟听证活动,以“大教授进小学堂、大学生带小学生”的形式,帮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参政议政兴趣和能力,切实引导青少年运用法治思维和理念解决实际问题,活动先后在3所长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学校和6所试点学校开展,共覆盖千余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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