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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屏进口上演“狸猫换太子” 残次屏当成“道具”代替出境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9-02-28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进口高档液晶显示屏从上海、深圳口岸进境后,走私团伙向综合保税区申报进境备案,但在转关过程中却“狸猫换太子”,用事先准备好的残次液晶屏等当“道具”,替换真实货物申请备案复运出境,而实际进口的体积小、价值高的高档液晶显示屏则被运往广东等地再销往全国牟取暴利。

  昨天凌晨,上海、深圳海关缉私局联合开展打击液晶显示屏走私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员220余名,36个行动组在广州、深圳、东莞、岳阳、邵阳、重庆、瑞丽等地同步查缉抓捕,一举捣毁走私团伙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现场查扣大量书证物证,冻结银行资金账户90余个。初步查证涉案集装箱逾530个,查证涉案货物1万余吨,总案值16.46亿元,涉嫌偷逃税款3.02亿元。

  经查,自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期间,胥某洪、叶某波、邬某华等将从香港进口的高档液晶显示屏等货物交由常某某、叶某某等为首的走私通关团伙,支付较低的清关服务费,偷逃大量应向国家缴纳的税款。进口高档液晶显示屏从上海、深圳口岸进境后,走私团伙向综合保税区申报进境备案,在转关过程中“狸猫换太子”,真正进口的高档液晶显示屏则被留在国内销售。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境货物经申请备案复出口至境外,享受免于征收关税及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走私团伙正是钻了这个空子,偷逃大量税款。

  目前案件还在侦办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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