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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撞死骑车人,公司实际所有人被刑拘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9-03-11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2月25日12时35分许,普陀区大渡河路、武宁路,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右转弯未让直行车辆,造成电动自行车骑车人魏某死亡。经公安交警部门深度调查,上海禹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所有人董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遂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上海警方表示,为打破“末端被动管理,惩戒力度不够”的局面,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不但要查清楚肇事的原因,还要启动深度调查,深度追查涉案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所属公司停业整顿15日

  事发时,在普陀区大渡河路武宁路东北约10米,周长贵驾驶牌号为沪DL7409重型自卸货车沿武宁路东向西行驶至大渡河路向北右转弯时,适逢魏某骑电动自行车沿武宁路东向西行驶至此,大货车右侧车头与电动自行车相撞,致魏某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该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事发时右转弯未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月4日,普陀交警支队对重型自卸货车所属上海禹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做出停业整顿15日的行政处罚。经公安交警部门深度调查,上海禹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所有人董某某未定期对聘用的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未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致使企业所属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3月8日,普陀交警支队对董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方车、集卡等大型车右转弯不减速、不让直行,最终因车速过快,再加上存在视觉盲区和“内轮差”的因素,屡屡肇事,造成人员死亡事故,俗称“包饺子”。

  去年底,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专门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专家管理办法》,明确对一次死亡2人和重点车辆致人死亡且承担主责以上的事故开展深度调查。

  2019年以来,全市共开展交通事故深度调查31起,共对11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负责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罪名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肇事企业作出责令整改3家、责令停业整顿28家,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管理人作出罚款9人次。

  事故多发企业负责人检讨

  3月7日下午,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召开本市重点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警示约谈会。

  会上,交警总队通报了近期重点运输企业典型交通事故、违法情况,事故多发、违法高发的上海白玉兰高速客运有限公司、上海白玉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鹏润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广星运输有限公司、上海腾蕊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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