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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货到付款”行骗 一个月骗了1.2万元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8-04-25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长宁法院近日对一起利用网购“货到付款”方式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医生的名义,频频在本市多家医院门卫室收取网购物品而不付货款的敖某,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9月1日,25岁的敖某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在京东网站上化名“李健豪”购物,收货地址为闵行区某医院。当快递员将物品送到收货地址联系敖某时,敖某谎称自己正在做手术,等会儿会把货款转账给快递员的。等快递员离开后,敖某随即从医院门卫室取走快递物品并逃逸。

  法庭查明,去年9月至10月间,敖某采用上述手法,以本市闵行区、黄浦区、宝山区、长宁区、徐汇区、静安区、浦东新区、普陀区的10家医院为收货地址,以前述化名及“李大夫”“王大夫”为收货人,每次骗取数百元至一千数百元不等的手机、运动服、运动鞋等物品,共计作案12次,价值12404.6元。

  去年10月18日,敖某在暂住处被抓获,公安机关当场扣押了部分涉案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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