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向源律师事务所 陈锡亮
案例标题:2011买的房子,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交了9万多元,到现在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如何退款?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8月24日
案件类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
二、基本情况
冯女士来电咨询,她2011年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就已经交房入住了。交房入住时,冯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代办房产证的服务协议,交了9万多的代办费。可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直到现在房产证都没有办理下来,冯女士中间也问开发商退过钱,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拒绝,现在应该如何维权拿回代办费?
平台律师告诉冯女士,她与开发商签订的服务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开发商没有提供约定的服务构成严重违约,冯女士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首先,代办房产证的服务协议并不违反法律法规,也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次,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冯女士可以根据协议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要求退还相应的代办费用。《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后,提醒冯女士注意本案的诉讼时效,尽快提起诉讼,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本案的诉讼时效,应该从冯女士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开发商应当退款而拒绝退款之日起进行计算。冯女士直到最近才知道开发商不退款,应该从此时起计算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案例提示
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代办服务协议,一般是合法有效的,业主要密切关注开发商的履行状态。开发商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的,业主应该保留证据,尽快提起诉讼,以免时间过去太久,产生不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