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向源律师事务所,陈锡亮
案例标题:网络购物货不对板,如何维权?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0月15日
案件类型:网络购物纠纷
检索主题词:欺诈、退一赔三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刘老先生在某知名的网络购物平台买了一双阿迪达斯的运动鞋,商家宣传是正品。收到货物,刘先生找专业的机构鉴定,鞋子是属于高仿,并不是正品。刘先生问,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平台律师告诉刘老先生,商家把高仿产品作为正品进行销售,属于欺诈行为。刘先生可以对商品的宣传网页进行公证,保留好购物时的聊天记录,为维权作为准备。可以先打12315消费者服务热线进行维权,也可以和购物平台反映商家的违法情况,如果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三、案例提示
在网络购物时要认真核对商品信息,在参与促销活动时应尽量避免冲动消费,不要轻易被商家的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也应尽量保留交易快照、沟通记录等证据,以便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同时,商家要诚实宣传、诚信经营,产品宣传不能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应与产品实际的功能、质量相符,不能欺诈或作虚假宣传,否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