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姚禕
案例标题:未成年人从屋顶天台摔下来,物业责任是否要承担责任?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0月8日
案件类型: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检索主题词:楼顶天台上跌落、物业公司的责任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所租房屋楼顶有一个天台,上天台的门除了物业清洗水箱、维修外,平时都是上锁的。近日物业清洗完水箱后,工作人员忘将天台门锁好。家中八岁顽童,趁父母上班偷偷跑上天台玩耍,不慎失足从天台坠楼身亡。问物业公司有责任吗?
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物业公司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部位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该采取合理的方式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顶楼的天台平时都是上锁的,由于物业工作人员的失误忘锁上天台门,间接导致事故发生,物业公司存在一定的过错,故物业公司事故的次要责任。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确定责任大小的,够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三、案例提示
楼顶天台平时为防止闲人误闯误入采取了封闭的措施。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失误忘锁门,以至于小孩子误入天台间接引发悲剧的发生。因此,由于物业公司管理不当造成孩子坠楼死亡,显然要承担相应的管理失责的责任。当然孩子的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