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姚禕
案例标题:结婚一个月过世,配偶有继承的权利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0月8日
案件类型:一般法定继承纠纷
检索主题词: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姐姐结婚一个月就因意外过世,姐夫有继承权吗?姐姐没有子女,只有母亲,怎么继承?
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配偶、父母、子女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虽然姐姐刚刚结婚就过世,但是,姐姐与姐夫仍是夫妻,姐姐没有子女,只有母亲因此,在姐姐没有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姐夫和母亲是姐姐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姐姐。另外,《民法典》还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因此,遗产分配时,原则上是均分,但是姐夫和母亲也可以协商份额,如果母亲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可适当予以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案例提示
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包括照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份额均等原则等。母亲和配偶同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继承姐姐遗产时原则上是均分,双方也可以协商,考虑母亲的实际困难给予一定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