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向源律师事务所 陈锡亮
案例标题:用人单位如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1月05日
案件类型:劳动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仲裁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开了一个小酒馆,三个月不到,雇用了一个营业员,工作了20天。营业员表现不好(迟到、偷喝酒馆的酒),单位就将营业员辞退了。现在营业员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单位应该如何应对?
平台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利,否则就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如有的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基层工会,可通过告知并听取职工代表意见或者向当地工会组织(行业工会组织)征求意见等方式来履行告知义务。如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三条解除劳动合同,其解除行为将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的,劳动者也可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三、案例提示
一个劳动合同解除行为是否成立,应符合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三个条件,且用人单位对此负有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首先应提供单位的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制定必须合法,包括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经过公示、员工知悉,并在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其次,必须有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充分证据,如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检讨书、违纪情况说明书、处罚通知书、有关员工违纪所涉及的物证或视频资料、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等等;第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