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姚禕
案例标题:婚内将婚前全额购买的房产出后,又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0月9日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检索主题词:婚前全额购买的房产、婚后出售后再购买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妻子婚前全额出资购买的一套住房,婚后将该房出售,所得的房款又去买了一套较小的住房。购房丈夫没有出过钱收入,房屋也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认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女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出售该房所得款项也应该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用个人财产购买的第二套房,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的形式转换,如果产权证上未登记男方名字的,仍旧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案例提示
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婚前取得财产结婚后,无论多长时间都会变成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除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房产归属一般以房产登记为准,如果婚内用个人的财产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可以视为一方将自己的房产份额赠与另一方。如果没有登记另一方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