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致电询问,近期由于连续降雨,小区门口的路面已遭受损坏,这对小区所有居民的出行构成了极大安全隐患。他想知道这种情况应由谁来负责处理。
平台律师回复王先生称,小区大门外的道路属于公有土地,归国家所有,其管理职责落在市政、路政及相关政府部门肩上。这类市政道路专供车辆及行人使用,由城市政府负责日常的维护与管理。因此,一旦发现小区大门外的道路出现损坏且未得到及时修缮,市民应当立即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直接向市政部门进行报告。
法律法规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第二十四条 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并在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保障行人和交通车辆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三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四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公路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前款所称良好技术状态,是指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
案例提示
道路的开挖维修或许不可避免,但能否有更科学的协同规划,而不是不同部门各自为政。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道路的日常管理,落实市政巡查和检查机制,要及时发现问题,更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12348平台律师建议,市民在发现路面损毁的事件后,应当即时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者上报当地市政管理部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