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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装修破坏承重墙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02-19 分类:案例库
标签:承重墙、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葛先生来电咨询,他居住的房子是一套老式公房,房龄接近30年,最近他发现楼下换了新房主,且正在对房子进行装修。葛先生发现,楼下房主为了获得更加多的使用空间,破坏了房屋的承重墙,葛先生多次与楼下邻居交涉,要求对方停止施工、恢复原状,对方不管不顾,依旧施工。葛先生询问,楼下装修破坏承重墙应当向哪个部门反映?相关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平台律师告知葛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平台律师告知葛先生,如果发现有人破坏承重墙,可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投诉,他们会派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也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投诉,他们会进行调查和处理。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平台律师告诉葛先生,如果损坏承重墙导致相邻业主的公共利益和财产权益受损,葛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提示

拆除承重墙对楼体造成损坏,影响楼内其他业主正常居住,对他人有侵权行为,民事上需要进行赔偿,包括赔偿房屋修复、加固费用,以及这段时间其他业主不能居住造成的损失等。从行政责任角度来说,私自拆除承重墙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说,私自拆除承重墙的行为让楼房变危楼,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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