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先生来电咨询称其车辆停放在小区划定的车位内,早上发现车辆被划伤了,划痕很深。程先生找物业协助后,通过监控发现是小区内一位残障人士驾驶自己的残疾车,操作不当导致划伤了程先生的车辆。程先生通过物业找到了这位残疾人,并提出了赔偿要求,残疾人一开始不承认自己驾车划伤了程先生的车辆,在看到监控录像后又改口称,划伤了又怎么样,自己是残疾人,有特殊待遇,可以免责,不需要赔偿程先生的损失。程先生很生气,认为残疾人只是肢体残疾,又不是精神残疾,怎么可能免责。就算是精神残疾也是可以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自己车辆受损了怎么会无法索赔呢,故程先生来电想咨询如何维权。
平台律师告知程先生,残疾人并不享有免责的权利。程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残疾人赔偿全部维修费用。监控录像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可以还原事发当时的情况,明确程先生的车辆遭受的损失是残疾人驾驶残疾车辆操作不当导致的,因此残疾人应当对自身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因过错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肢体残疾的残疾人,依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不会因为身有残疾就免除民事责任。
12348平台律师建议若遇到蛮不讲理的人,应当积极维权,不能姑息这种不讲理的人。收集证据后,通过法院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让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用事实告诉对方,身有残疾并不能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