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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还被拖欠6000元,如何维权?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6-02-02 分类:案例库
标签:农民工、劳务合同

一、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蔡先生来电表示,个人承接了小的工程项目,然后让蔡先生做焊接。该工程项目是2023年年底的工程。现在多次找小包工头讨要无果。咨询律师如何维权?

平台律师告知蔡先生,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本案中,根据蔡先生描述,蔡先生2023年年底从小包工头处承接焊接业务,也已经完工,其已经以实际履行的方式与小包工头形成了劳务合同关系,小包工头应该向蔡先生支付相应工程款。现在小包工头拒绝支付,律师建议蔡先生尽快起诉维权,等待是无法解决问题的。

 同时,律师建议蔡先生可以尝试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高效维权。对于蔡先生提出,他已经在网上尝试立案,但是立案不通过的,也告知蔡先生可以向法院询问,确定立案不通过具体是什么原因,以便纠正后顺利维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案例提示

平台律师建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由此可知,诉讼时效通常是三年,如果要中断诉讼时效的,需要邮政局证明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过履行请求。因此,对于一直通过电话、当面主张自己权益的当事人来说,很可能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后应当重新计算,最后导致丧失胜诉的权利。律师建议当事人不要被动等待权利救济,否则很可能错失维权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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