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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收走门禁卡和电脑又不给辞退证明,我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16 分类:案例库
标签:违法解除 赔偿金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 叶加红律师

  案例标题:单位收走门禁卡和电脑又不给辞退证明,我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10-31

  案件类型:劳动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违法解除  赔偿金

二、基本情况

王先生来电咨询听他在一家公司上班,已经三年4个月了但是上个星期单位把他的电脑和门禁卡都收走了,已经无法进入公司,要求公司给个辞退的相关文件,公司就是不给,我是主张经济补偿金还是赔偿金?

平台律师告知咨询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者主张违法解除,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本案通常情况下被认定为劳动合同纠纷,那么律师解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

 首先,如果无法进入公司工作,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第四十六条又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王先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旦仲裁确认属于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不过实践中,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仍需根据法律规定加以确定,目前并无法律规定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故王先生如果因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如果王先生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后期单位不发工资,亦断缴社保和公积金。则可以推断出单位实质上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而单位没有任何理由和通知的情况下,存在上述行为,实践中通常会被认定违法解除。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向王先生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综上,王先生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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