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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订立遗嘱后,是否一定要将遗嘱交给被继承人才有效?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7-30 分类:案例库
标签:遗嘱继承

李先生,一位75岁的老人,计划自书遗嘱来安排自己的财产。但他担心,如果提前把遗嘱交给子女,可能会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他致电咨询律师,想了解自书遗嘱订立后,是否必须交给子女才具有法律效力。

平台律师解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然人可以依法订立遗嘱来处分个人财产,并有权指定遗嘱执行人。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重要的是,遗嘱是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只要自然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的生效并不依赖于是否交付给子女。判断自书遗嘱是否有效的关键在于,订立遗嘱的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亲自书写了遗嘱内容,是否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因此,李先生如果订立了自书遗嘱,无需交给子女,可以自己妥善保存。如果将来有变动,他也有权重新订立遗嘱。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老人完全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来处分个人财产,但在实际继承过程中,法律还规定了必须保留的份额(即必留份),以确保遗产的公平合理分配。因此,在订立遗嘱时,老人应当充分考虑并遵守这些法律规定,以确保遗产问题得到妥善、合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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