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女士来电咨询,称其孩子今年15岁了,正处于青春敏感时期,在学校里面,有几个同学组成一个小团伙,经常在背后对其小孩进行议论、谩骂,甚至还故意孤立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孩子精神上受到了严重的伤害,甚至产生了轻生的想法与行为。程女士问,其孩子在精神上受到的侵害是否属于校园霸凌的一部分?自己作为家长应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平台律师回复程女士称,校园霸凌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精神上的伤害。精神伤害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言语攻击、威胁、恐吓、污蔑、排斥等行为。这些行为会对受害者的心理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可能导致受害者出现自尊心下降、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程女士完全有权要求这些未成年人承担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责任,并应要求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校园霸凌是近年来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也是法律严令禁止的行为。任何人一旦发现校园霸凌的存在,都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受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并积极维权,以遏制霸凌事件的再次发生和蔓延。
法律法规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案例提示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校园霸凌行为应当被禁止,学校、家长、老师等任何知晓校园霸凌行为存在的成年人都有义务制止霸凌行为的继续和蔓延。
12348平台律师强调,减少乃至根除校园霸凌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与共同努力。这要求我们从根本上进行治理,注重预防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多方面的协作、共同监督和督促,来有效遏制校园霸凌现象,确保其在萌芽阶段就被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