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女士来电咨询,她是一名爱狗人士,有一只陪伴自己三年多的宠物狗,因宠物医院治疗不当,当场死亡。叶女士认为,宠物医院治疗不当,是导致宠物狗死亡的原因,要求宠物医院退还治疗费用,并且赔偿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宠物医院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愿意承担任何赔偿。叶女士问,宠物狗在宠物医院治疗时死亡,如何主张赔偿损失?
平台律师告知叶女士,当前,我国尚未构建专门的宠物医疗纠纷法律体系,对于宠物诊疗产生的纠纷通常按照财产损害纠纷予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叶女士可以要求宠物医院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同时,叶女士也可以要求宠物医院对宠物狗的死亡作出合理解释,如有必要,应及时进行鉴定。
在赔偿项目方面,可以主张狗死亡导致的财产损失,考虑到宠物狗对主人具有特殊的情感价值,还可以适当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宠物虽然在法律上被定义为主人的财产,没有独立人格,但是主人长期与其共同生活,在饲养期间投入了心血,是与主人有特殊感情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