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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殴打后报警,警方会如何处理?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4-08 分类:案例库
标签:殴打 治安管理 故意伤害 罚款 拘留

      汪先生来电咨询称自己在前一天晚上和人发生争执,被人打了,当时汪先生的同行人员报警了。警方接警后,将汪先生和打人的人都带回了警署进行调查、调解。汪先生当时觉得身上很疼,就要求警方开具了验伤单后去医院验伤了。对于医药费赔偿,对方也没有个说法。因此,汪先生想咨询,后续警方会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该如何赔偿。

      平台律师告知汪先生先去验伤,然后根据情况进行伤情鉴定。若汪先生的受伤情况经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的,那么对方的行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会依据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对对方进行刑事强制措施,比如取保候审、刑事拘留等。若汪先生受伤情况构成轻微伤或以下的,那么本案一般属于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对方的殴打他人行为进行处罚,罚款或拘留。对于赔偿问题,这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警方可以进行调解,但无权作出决定。汪先生因对方的殴打行为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等,可以和对方协商或通过警方进行调解,若协商调解不成的,汪先生可以就损害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规定,故意殴打他人的行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2348平台律师建议凡事切忌冲动,拒绝情绪上头拔拳相向,否则要对自己的冲动承担后果。若被人殴打了,一要注意自身安全,二要及时报警并验伤,要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绝不能放任对方肆意侵犯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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