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反映,她的母亲患有严重抑郁症,尽管尚未经过精神卫生中心的鉴定被确认为精神病人,但病情确实相当严重,目前一直在接受医疗治疗并按时服药。母亲名下拥有两套房屋,现在她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够订立自书遗嘱,对这两套房屋进行处置。为此,张女士受母亲委托来电咨询律师,询问在患有抑郁症的情况下,母亲是否还能订立自书遗嘱。
平台律师解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这意味着,订立遗嘱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本案中,张女士的母亲患有严重抑郁症,虽然尚未被正式鉴定为精神病人,但她一直在接受治疗并服用药物,且有相应的病例记录。在实际操作中,类似这样的情况,如果提供了完整的病例资料,司法鉴定中心有可能会推断出张女士的母亲在订立遗嘱时可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这样,那么她所订立的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因此,律师建议张女士继续让母亲接受治疗。如果后续病情有所好转,不那么严重,可以前往医院对母亲的精神状况进行再次评估。当母亲能够完全辨识自己的行为时,她就可以订立自书遗嘱了。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精神病人通常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他们无法进行有效的复杂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订立遗嘱。对于这类情况,我们的主要建议是鼓励患者积极就医并接受治疗。一旦患者的病情得到缓解或恢复,且被确认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他们便可以合法地订立遗嘱,以确保其个人意愿得到尊重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