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来电咨询:马女士就职A公司后,在A公司提供技术条件和团队完成了一项技术成果,马女士也与A公司达成了合意,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都属于A公司。但现在A公司想要对外转卖这项技术成果,也有多家公司有意前来咨询。马女士也想购买,咨询律师,自己作为参与这项技术成果的完成人,是否可以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呢?
平台律师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从法条看,公司对该职务技术成果享有使用权和转让权,公司行使这些权利时并不需要得到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的同意。但如果公司准备对外转让该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具有在同等条件下,主张优先受让的权利。“同等条件”一般指在转让价格、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期限等其他有意购买的人所提出的购买条件,如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提供的购买条件至少等同其他购买方时,才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本案中,马女士作为该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如果提出的购买条件能不低于其他购买方的,则马女士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建议马女士先了解一下其他购买方的购买条件,再与A公司协商购买。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七条 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案例提示
平台律师建议:优先购买权作为民法上的一项制度能够长期坚持下来,体现了法律公平正义的理念,满足了社会主体在民商事领域的公平的追求。既然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相应的权利,在优先购买权被侵害时,受侵害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