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致电咨询,表示她的丈夫张先生近日在一家大排档吃夜宵时,因争夺桌子与几位后来到达的男士发生争执并演变为肢体冲突,店家报警后,双方均被警方拘留。刘女士想了解,在此情况下,拘留是否会留下所谓的“案底”。
平台律师向刘女士解释,通常所说的“案底”,指的是犯罪记录。被公安机关拘留并不一定会留下案底,这主要取决于拘留的性质。拘留主要分为三种: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范畴,即不会留下通常所说的“案底”,但接受行政处罚的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留存。至于刑事拘留,它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等同于刑事处罚。只有在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罪后,才会形成正式的犯罪记录,即留下案底。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提醒: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询到,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的政审环节,以及移民、出国等方面都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无论以上几种拘留方式是否会留下案底,都会不同程度的影响大家的生活,请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