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来电咨询称其上周在外面饭店吃饭的时候,遇到个醉汉找碴,林先生想躲避,但没有躲开,被醉汉打伤了。当时报警后,警察让林先生去验伤了,目前验伤结果是轻微伤。林先生在发生事情当天衣服被醉汉撕破了,后来去医院就医治疗,也花了不少医药费,医生还开了一周的病假。林先生是在超市里做理货的,一周不上班被扣了不少工资,全勤奖也没有了。目前醉汉的家属来找林先生协商赔偿事宜,林先生想咨询,能要求哪些赔偿。
平台律师告知林先生,醉汉殴打林先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警方会对醉汉的行为进行处罚。另外,醉汉的行为导致林先生身体受到伤害,经济上也遭受损失,因此林先生可以要求醉汉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林先生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林先生被撕坏的衣服、医疗费用、复诊检查费用、被扣掉的工资、全勤奖等,都可以要求醉汉进行赔偿。林先生可以和醉汉家属协商,若家属愿意高于林先生的实际损失赔偿,法律也不禁止,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若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林先生也可以就自身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醉汉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人身、财产遭受损失的时候,可以主张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构成残疾或导致死亡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2348平台律师建议若遇到在自身身体、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时候,可以积极保留证据,和侵权方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