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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同居生子,分手时赌气出具无真实借款事实的欠条,是否需要还款?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6-06-04 分类:案例库
标签:情侣同居、分手欠条、赌气

一、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王先生致电反映,其妹妹与男友长期同居生活,并育有一非婚生子女。在双方日常同居生活中,男方为家庭开支、生活消费、育儿等,累计支出十几万元费用,后期因双方感情破裂,决定分手。

分手当日,王先生的妹妹因情绪激动、一时生气,在无任何真实借款事实、无资金交付、无借贷合意的前提下,在情绪冲动下向男友出具了一张金额为30万元的欠条,未约定真实借款事由。

后续其男友凭该张30万元欠条,以民间借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正式受理案件,并组织双方先行协商调解。王先生得知情况后十分着急,想咨询:妹妹是生气赌气出具的欠条,双方不存在真实借款,且妹妹同居期间也有花费,还帮男友生育了小孩,该欠条是否有效?妹妹是否需要偿还30万元欠款、该如何应诉处理?

律师解答:平台律师根据王先生的陈述,律师认为:案涉30万元欠条依法无效,王先生的妹妹无需偿还该笔款项。本案不存在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欠条是当事人分手赌气、情绪激动下出具,无真实借款合意、无资金交付记录、无合法债务基础,不属于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具体分析如下:

1.民间借贷成立必须具备双重核心要件。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存在真实、自愿的借款合意;二是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对应借款资金,二者缺一不可。单纯的纸质欠条,不能直接等同于合法债权。本案中,双方仅为恋爱同居、生育子女关系,从未发生30万元借款交付,无转账记录、无现金交付凭证、无借款用途,完全不满足借贷成立要件。

2.赌气出具欠条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有效的前提是意思表示真实。本案欠条是王先生的妹妹在分手争执、情绪冲动、赌气情况下出具,并非对过往债务的结算,也非自愿承担债务的真实意思,属于典型的非真实意思表示,不应当产生债务约束力。同时,同居期间男方主动花费十几万用于共同生活、育儿,属于同居期间自愿开支,不能转化为女方欠男方的借款债务。

3.无基础债务的“分手欠条”一般不受法律保护。司法实践中,对于情侣分手后无真实借贷、无结算依据、单纯赌气、补偿性质的欠条,因违背民事公平原则、无事实基础,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

4.被告可依法抗辩,推翻虚假借贷主张。庭审前及庭审中王先生的妹妹可明确说明欠条出具的背景、情绪状态、无资金交付的事实,并提交同居开支、育儿支出等证据,抗辩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二、案例提示

平台律师建议:民间借贷官司,法院不单独看欠条、借条纸质凭证。必须同时审查是否有真实借款合意、资金转账、现金交付、借款用途等完整事实,没有实际资金交付的欠条,哪怕签字按手印,也属于无效债务,无需偿还。

情侣分手、家庭争执、情绪激动时,一时冲动写下的欠条、借条,并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市民切勿因吵架、赌气随意签署大额欠款凭证,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诉讼纠纷。

恋爱、同居期间双方自愿支出的生活费、消费费、育儿开支,属于自愿赠与或共同生活支出,分手后不能单方转化为借款债务。一方仅凭事后出具的虚假欠条主张还款,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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