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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可以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15 分类:案例库
标签:离婚财产分割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姚禕

  案例标题:诉讼离婚可以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0月8日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检索主题词:离婚财产分割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原告起诉离婚且提出财产分割请求,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分割婚内财产吗?

律师认为:除特殊情形外,夫妻财产分割是以离婚为前提的。离婚诉讼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诉讼的从诉,离婚诉讼既处理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也处理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纠纷。一般情况下处理财产分割纠纷的前提是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的,法院不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另外诉讼离婚时,男女双方之间约定不处理共同财产的,法院也不处理。但特殊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也可不以离婚为前提,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比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案例提示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一)双方协商原则。(二)男女平等原则。(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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