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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商隐瞒车辆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事实,是否可以要求退车?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15 分类:案例库
标签:重大事故、撤销合同、欺诈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姚禕

  案例标题:二手车商隐瞒车辆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事实,是否可以要求退车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0月29日

  案件类型:一般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重大事故撤销合同、欺诈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从二手车商处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购买时二手车商承诺该车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购买后来电人4S保养车辆时发现该车曾经发生过事故,车辆翼子板被切割过。来电人想退车,车商不同意,问是否可以退车?是否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车辆是否发生过重大事故,直接影响交易的价格,以及买受方购买意愿。因此,车商在出售车辆时应该如实告知买受人如果故意隐瞒则构成欺诈即便交易时车商也不知情,也应该构成重大误解。买受方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原二手车买卖合同。不过是否能退车,要看该车是否属于重大事故车。

另外来电人购买车辆用于家庭代步,属于消费行为。如果车商销售时故意隐瞒车辆是重大事故车属于欺诈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要求车商退一赔三。

不过仅凭车辆翼子板被切割不能直接判定是否属于重大事故车。判断车辆重大事故车辆需要去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三、案例提示

本案退车退款关键是购买车是否属于重大事故车。根据《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GB/T30323-2013》规定,重大事故车是:1经过撞击,损伤到发动机舱和驾驶舱的车辆。2、车身后翼子板撞击损伤超过其三分之一的车辆。3、纵梁有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4、减振器座有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5、ABC柱有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6、因撞击造成汽车安全气囊弹出的车辆。7、其他不可拆卸部分有严重的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8、车身经水浸泡超过车身二分之一,或积水进入驾驶舱的车辆。9、车身经火焚烧超过0.5平方米,经修复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所以来电人的车翼子板被切割,不一定能认定为重大事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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