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12348上海法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活动 > 案例库 > 正文

朋友疑似被“仙人跳”骗了一万多元,该怎么办?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06-23 分类:案例库
标签:仙人跳 敲诈勒索 威胁

基本情况

林先生来电咨询,称他被公司外派至外地出差时,半夜在酒店因无聊而联系了捡来的小卡片上的联系方式。不久后,一名女士便敲响了他的房门。由于是初次遇到这种情况,林先生显得有些腼腆,而女士则表现得异常主动,不断向林先生示好,并开始宽衣解带。突然,房间门再次被敲响,林先生开门后,三名彪形大汉冲了进来。其中一人自称是女士的丈夫,指责林先生诱骗良家妇女,心存不轨,并动手打了林先生两巴掌。另外两人则分别协助所谓的丈夫控制林先生,并用手机录音录像。在此期间,那位女士只是坐在一旁低头垂泪,默不作声。最终,这三人以将录音录像发给林先生的单位和家属为要挟,迫使林先生转账3万元给所谓的丈夫。拿到钱后,三人带着女士离开了房间,并警告林先生如果报警,他们将反咬一口称林先生强奸。林先生心中充满了恐惧,回到上海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来电咨询自己是否遭遇了诈骗,以及应该如何应对。

平台律师向林先生解释,他所遇到的情况并非一般的捉奸事件,而是俗称的“仙人跳”,这是一种常见的团伙敲诈勒索行为。犯罪分子通常会先派出一名女性与受害者接触,并暗示发生不正当关系。当双方处于封闭空间(如宾馆房间或男方家中)时,其他团伙成员会根据女性的信号冲入,以“强奸”等罪名威胁受害者,使其感到害怕且难以辩解。然后,他们会以公开受害者的不当行为为威胁,迫使受害者支付高额费用以“买平安”。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构成敲诈勒索罪,属于犯罪行为。

因此,律师建议林先生立即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避免陷入此类诈骗陷阱。

法律法规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提示

依据《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司财物的行为。

12348平台律师忠告大家,保持洁身自好是避免诸多不必要麻烦的关键。一旦心生邪念,就很容易落入他人精心设计的陷阱之中,最终不仅身心受损,还会遭受财产损失。因此,请务必坚守道德底线,远离不良诱惑,保护好自己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有导致网站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升级更换浏览器访问。 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