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孟先生来电表示,孟先生与妻子正在闹离婚。一次争吵中,孟先生一气之下踢了一下凳子,凳子弹起来碰到了妻子的脚。妻子随即报警。此外,孟先生还将床上的被褥扔到外面,并把房间的门锁上了。孟先生有些担心:他的这些行为会构成刑事犯罪吗?警察来了之后他应该怎么解释?
律师解答:平台律师告知孟先生,踢凳子碰到对方脚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该行为发生在夫妻争吵过程中,并非直接针对女方身体的暴力攻击,且没有造成明显伤害(如骨折、轻微伤以上)。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需要达到轻伤以上后果。孟先生的情况属于家庭纠纷中的轻微肢体接触,不属于刑事犯罪,也不必然构成治安违法(如殴打他人)。警察到场后,孟先生应如实说明是“踢凳子不小心碰到”,警方一般会作为家庭矛盾处理,进行调解,不会对孟先生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扔被褥、锁房间门的行为,属于夫妻间的矛盾处理方式,不构成独立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没有对女方的人身安全或财产造成实际损害,也没有限制女方的人身自由(锁的是房间门而非将女方锁在屋内)。警方同样会将其视为家庭内部纠纷,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警察到来后的正确做法:如实向警察说明事情经过——是因为生气踢了凳子,凳子反弹碰到对方脚,并非故意殴打对方;被褥和门锁的问题属于双方矛盾激化时的情绪行为,没有对女方造成实质伤害或威胁。同时,保持冷静、配合调解。如果双方正在办理离婚,可以借此机会请警察帮助维持秩序,避免矛盾升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案例提示
平台律师建议: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建议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解决,尽量避免当面激烈争吵。如有暴力倾向或反复冲突,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双方均可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