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12348上海法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活动 > 案例库 > 正文

非婚生子的抚养权与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05-26 分类:案例库
标签:非婚生子、抚养权、抚养费

基本情况

赵女士来电咨询,她与某男子交往半年多,意外怀孕两个月,赵女士打算自己一人将孩子生下来,但她又不想将孩子留在身边,希望将孩子交给男方抚养。赵女士问,法律上对于非婚生子的抚养权与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平台律师告诉赵女士,抚养权方面,‌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因为婴儿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较大。‌‌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居住环境、是否有时间陪伴孩子等因素进行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若孩子表达愿意跟随某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法院一般会支持孩子的选择。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案例提示

抚养孩子是为人父母双方的责任,任何一方都没有理由推卸责任。司法实践中,许多案例反映出非婚生子女在成长中往往缺乏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因此,男女双方应当慎重对待婚姻,建立合法夫妻关系,维系和睦家庭生活。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有导致网站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升级更换浏览器访问。 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