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姚禕
案例标题:非劳动者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单位工作,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0月8日
案件类型:经济补偿纠纷
检索主题词:非劳动者本人原因,安排到新单位工作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原公司即将解散,劳动者在原公司工作已有十年。原公司老板将其安排老板和别人合开的另外一家公司内工作。让劳动者办离职后,才能到新的公司办入职。问这样对本人工龄有影响吗?
律师认为: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原单位工作年限合并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因此,老板将来电人安排另外一家公司工作,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该合并计算。
三、案例提示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劳动者需要保留非本人的原因到新单位工作的证据,最好在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注明,让新单位承认之前单位的工作年限。